如何加強回族聚居區的道德和法制建設呢?筆者認為應從基礎做起,即對聚居區的民眾進行道德和法制教育,尤其要從學校教育做起。因為學校教育是社會成員素質高低的一個很重要的決定性因素。不論各民族的社會結構、經濟形態怎樣不同,教育和傳承都在社會發展和文化發展的每個環節上發揮著作用。在人類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的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教育有不同的內容、形式和培養目標。但同時也有適應于不同歷史文化背景的共同本質特征,有自身規律性的原則和目標。在不同的社會背景下,教育要實現的最基本的目標是:使自然的個體的人通過教育實現社會化,以適應他所處的社會和自然環境。
伊斯蘭教有重視教育的傳統。在《古蘭經》中反復出現“理智”、“思維”、“知識”等詞,指出:“誰稟賦智慧,誰確已獲得許多福利。”還指出:“你說:‘有知識的與無知識的相等嗎?惟有理智的人能覺悟’。”(39:9)“……真主將你們中的信道者升級,并將你們中有學問的人們提升若干級。”(58:11)先知穆罕默德說:“求學是每個穆斯林的天命。”“學習從搖籃到墳墓。”伊斯蘭教的這種終身教育思想是適應時代發展的,也為回族聚居區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奠定了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