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庭道德
婚姻因愛情而產生,家庭因婚姻而存在。婚姻的締結意味著家庭的誕生,但家庭不只是夫妻獨有的天地,父輩、兄弟姐妹、子女都是家庭的組成分子,處理好家庭成員之間的各種關系,直接影響著婚姻的幸福和長遠。由于人類社會以家庭為基本單位,因此家庭的和諧和美滿又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家庭的本質是血親和姻親的天然團體。家庭有三個基本功能:基本經濟單位,最先教育單位,信仰啟蒙單位。作為經濟單位,家庭為其成員提供每天的食品、住所和衣物,家庭的許多任務都于此有關。圍繞這一目的,每個有能力的家庭成員,都有義務通過其家務勞動和工資等收益,來維持家庭經濟的正常運轉。家庭經濟狀況不僅取決于家庭成員的收入,而且取決于家庭成員的消費。在一個具備勤勞、儉樸和相互謙讓美德風氣的家庭,較少的收入也不至于使家庭成員感到物質生活窘迫。相反,那些家庭成員對整體利益漠不關心,揮霍浪費,管理不善的家庭,即便經濟收入總額不低,家庭成員仍然感受不到物質條件寬裕。作為教育單位,家庭為每個家庭成員特別是未成年人理智和道德上的發展提供最佳平臺。在家庭中,人們可以掌握大量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基本知識,學會日常生活的基本技能。不僅如此,孩子們無私的互助、自覺的服從、不懈的勤勞等諸多美德,基本上是在家庭中培養起來的。而子女們的一些丑行,也與父母和家庭成員中的其他成年人不自覺的言傳身教無不有關。作為信仰啟蒙單位,家庭是絕大多數人終身信仰的萌發之地。先知說:“每個嬰兒無不本天賦而生。后來他的父母讓其或信猶太教,或信基督教,或信拜火教。”[1]也就是說,安拉給每個新生命都毫無例外地賦予了追求正確信仰的本能,但在理智尚未健全之前,卻被不少家庭長輩注入了不正確的信仰。所以,家庭成員中的成年人尤其是父母的信仰正確與否、虔誠與否,影響甚至直接導引著子女的人生追求,為人父母者萬萬不可忽視。
家庭所有成員權利和義務平等,是伊斯蘭教處理家庭關系的重要原則之一。這里的權利平等,主要指家庭成員在人格上應該互相尊重,生活中應該無歧視地享有家庭的物質生活條件,精神上應該無限制地追求美好的事物。“人類一律平等”、“穆斯林是弟兄”、“宗教無強迫”等伊斯蘭倫理的基本原則,應當也完全可以在家庭關系中得到最完整、最徹底的貫徹。《古蘭經》說:“安拉以你們的家為你們安居之所。”(16:80)只有完全落實平等的原則,每一個家庭才能真正成為“安居之所”。
1、父母的責任
安拉是人類的創造者,父母是子女的孕育者。安拉有著普慈的愛,父母有著無私的愛,這就是父母的偉大,也是父母權利和義務的淵源。新的生命呱呱落地,全靠父母無微不至的關愛,離開父母物質、精神上的照顧,孩子無法存活,更不用說長大成人。安拉賦予父母和兒女以血緣和心靈上的聯系,也就賦予了父母對孩子的權威和責任。由于父母在懷孕、養育教育方面的獨特角色,父母責任的表現也就有些微的差別,但撫養、管理、教育的性質則沒有什么本質上的不同。一些家庭,還有繼子女、養子女。作為他們的父母,應當一視同仁,像疼愛親生兒女一樣供養、關愛和教育他們。先知說:“穆斯林最好的家庭是善待孤兒的家庭,穆斯林中最壞的家庭是虧待孤兒的家庭。”[2]那些夫妻離異,孩子未在自己身邊生活的父母,對孩子的義務并沒有絲毫減少,應當努力讓孩子享受到應該享受的那份關愛。
物質條件。先知說:“如果一個人為其家庭而花費了錢財并期望回賜的話,那么他所花費的費用對他來說就是出散的施舍。”[3]為兒女提供與延續生命、保持健康、正常成長相關的一切物質生活條件,是父母基本的也是最起碼的責任。從孩子還在母腹時起,父母就要保護其免遭各種傷害。父母戒絕煙酒、減少爭吵,母親避免服用對胎兒有不良影響的藥物,父親摒棄對懷孕妻子的粗暴和虐待,都是胎兒正常發育的必要。孩子出生后,父母努力增加經濟收入,給孩子提供必要的食品、服裝、醫療、住宅條件,使孩子享有一個衣食無慮、健康舒適的環境,是應盡的義務。當然,盡可能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并非沒有限制,更不是凡是孩子要求的,父母都必須滿足。倘若如此,不僅將造成物質財富的浪費,增加父母自身的負擔,而且也不利于培養孩子珍惜勞動成果、艱苦樸素的生活作風,影響其健康成長。
情感關愛。對孩子的關愛,是造物主賦予為人父母的特殊情感。先知在疼愛后代方面給我們做出了榜樣。據傳,先知曾背著自己的外孫女——栽娜卜[4]和艾卜·阿斯夫婦的女兒烏瑪麥在禮拜。如果站立時就抱著孩子,鞠躬和叩頭就將孩子放在地上。[5]先知的愛子伊卜拉欣因病早逝后,先知雙目淚下,淚珠一個接一個地流著,他說:“眼在流淚,心憂如焚,而我們只能說我們主所喜悅的話。伊卜拉欣啊,由于訣別你,我們萬分悲痛。”[6]孩子依戀父母,主要是依戀父母無私的關愛。如果一個孩子在家庭中長期感受不到被愛的滋味,那么他(她)必然逐漸喪失對家庭的眷戀。現代社會不少家庭,父母為了集中精力工作,往往將孩子從小寄養在他人家中或幼兒園,直到孩子上小學、中學甚至大學,都只是承擔物質上的責任,而很少與孩子在一起交流思想,給予情感的關愛,孩子缺乏必要的家庭歸屬感,得不到應有的父母愛戀,導致性格孤僻、怪異,成為社會上“無法理解”的一代。改變這種狀況,顯然應該從根本上抓起,即強調家庭的功能,糾正父母忽視情感關愛的傾向。對孩子的愛也要防止過度。過度的關愛有兩種表現,一是一味遷就,在父母眼里孩子的行為始終是有道理的,甚至類似錯誤屢犯也是可以理解和原諒的。二是過高期望,為了孩子一生的幸福,從小給予超出孩子智能和體能的要求,不斷地批評,經常性的不滿意,甚至以肉體懲罰的方式逼迫孩子向不切實際的目標奮斗。這兩種關愛,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本質上都是失去理智的感情沖動性的關愛,孩子不但感受不到愛的愉悅,反而會產生對愛的恐懼。現實生活中,許多孩子想方設法以擺脫這種愛,致使其父母感到困惑:怎么這樣不理解我們的愛?那些夫妻離異,在單親家長家庭中生活的孩子,父母關愛的缺憾就更為突出。不要說隨孩子生活的家長愛心不濃,即便他(她)竭盡努力,孩子仍然會覺得缺少愛戀,因為已經失卻的愛是無法從身邊的家長這里獲取的。所以,保證孩子不失去完整、充分、合理的父母關愛,最要緊的是為人父母要強化道德修養,以良好的心態促進夫妻和睦,確保婚姻穩定,防止家庭分裂。
啟蒙教育。《古蘭經》中安拉要求穆斯林保護“自身和家屬” (66:6),對孩子的啟蒙教育是保護的基礎。先知說:“父母送給孩子的最好禮物莫過于良好的教育。”[7]又說:“教育孩子一次,勝于施糧一升。”[8]顯然,教育子女是父母的的首要責任。家庭是哺育兒女的天然托兒所,父母是兒女的第一任教師。在家庭這座托兒所中,幼兒們可以得到愛撫、慈愛、疼顧的特殊待遇,在這期間所形成的性格足可影響自己的一生。認真履行教育兒女職責的父母會得到安拉的喜悅,受到兩世的賞賜。當今社會,形形色色的非伊斯蘭思想在同穆斯林爭奪后代,用腐朽的生活方式勾引穆斯林青年脫離伊斯蘭的信仰軌道和穆斯林的生活方式,穆斯林父母不能不高度警覺。教育子女,最根本的是開啟孩子的信仰本性,引導他們認主近主,遵奉圣行,以伊斯蘭道德規范言行。為了讓孩子求得兩世吉慶,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宗教知識的教育不可或缺。現代科學知識與伊斯蘭信仰不僅絲毫不矛盾,而且掌握科學文化知識,有利于廣泛涉獵和深入研究宗教知識。因此,必須讓孩子接受以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為主要任務的學校正規教育。父母對孩子的教育責任,除了提供和傳授宗教和世俗知識,更經常更重要的,表現為身教。歐麥爾曾問先知:“我們怎樣保護自己和家屬免遭火刑呢?”先知說:“教育他們遵從主的命令,遠離主的禁令,你們也同樣去做,方能保護你們和家屬。”[9]兒童最善于模仿父母,他們將把父母的優秀品行終生銘記,也將真誠地尊敬父母和向安拉祈禱。不同的家庭環境,氣氛不一樣,先知說:“記念安拉的家庭和從來不紀念安拉的家庭的比喻,前者像活人,后者像死人。”[10]父母活著猶如死了一般,當然對孩子起不到教育作用。中國學者王岱輿說:“伊瑪尼的產生在于培養,培養失時父母之過也。”又說:“清真教之絕后,乃子女失學,歸責父母,罪莫大焉。”[11]
2、子女的義務
既然安拉是人類的創造者、供給者,父母是兒女的孕育者和撫養者,那么在一個正常的家庭,兒女對父母有著終身難以償還的感情債務。因此,對父母尊敬、熱愛、報答是每一個兒女的必須要履行的義務。
《古蘭經》有大量明文,要求兒女孝敬父母,如:“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親弱上加弱地懷著他,他的斷乳,是在兩年之中——(我說):‘你應當感謝我和你的父母;歸宿只在我這里。’”(31:14)“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的母親,辛苦地懷他,辛苦地生他,他受胎和斷乳的時期,共計三十個月。當他達到壯年,再達到四十歲的時候,他說:‘我的主啊!求你啟示我,使我感謝你所施于我和我的父母的恩惠,并行你所喜悅的善事。求你為我改善我的后裔。我確已向你悔罪,我確是一個順從者。’”(46:15) “你們應當只崇拜安拉,并當孝敬父母,和睦親戚,憐恤孤兒,賑濟貧民,對人說善言,謹守拜功,完納天課。”(2:83)“你們不要給安拉樹配神,你們應當孝敬父母。”(6:151)“你的主曾下令說:你們應當只崇拜他,應當孝敬父母。如果他們中的一人或者兩人在你的堂上達到老邁,那末,你不要對他倆說:‘呸!’不要喝斥他倆,應當對他倆說有禮貌的話。你應當必恭必敬地服侍他倆,你應當說:‘我的主啊!求你憐憫他倆,就像我年幼時他倆養育我那樣。’”(17:23-24)這些經文,用“命令”一詞,表示孝敬父母是安拉不可更改的意旨;以“弱上加弱”、“辛苦”等詞語,表現父母對兒女的恩惠之重;將孝敬父母和崇拜安拉并列,顯示孝敬父母功修的重要性;以 “畢恭畢敬”“求你憐憫”的話語,強調孝敬父母應有的態度和應對父母兩世吉慶予以關注。
先知穆罕默德雖未出生便失去了父親,幼年又失去了母親,但他對孝敬父母的天命,理解最深刻,強調最經常。有位先知弟子曾請教先知:“什么善功令安拉最喜?”先知答:“按時的拜功。”他又問:“其次呢?”先知答:“孝敬父母。”他接著問:“再次呢?”先知答:“為主而奮斗。”[12]據艾布·胡萊勒傳,先知說:“一個兒子無法報答其父親,只有他見父親淪為奴隸,而后將他買回釋放之。”[13]又據伊本·阿穆爾傳述,先知說:“安拉的喜悅寓于生父的喜悅之中,安拉的惱怒也寓于生父的惱怒之中。”[14]據說有一人來問先知:“誰最有資格受我的優待?”先知說:“你的母親。”那人又問了兩次,先知均答:“你的母親”。那人又問:“其次呢?”先知說: “你的父親。”[15]據伊本·阿慕爾傳,有人來找先知,要求參加為主道而進行的戰斗。先知問:“你父母均在世嗎?”那人說:“均在世。”先知說:“那你就應為他倆而奮斗!”[16]先知曾感嘆:“有種人真可悲!真可悲!”有門弟子問:“安拉的使者,你說的是什么人?”先知答道:“是那種已趕上了父母或父母之一,但他卻因沒有敬孝道而入不了天園之人。”[17]
子女對父母的義務,概括而言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尊敬。這種尊敬是發自內心的始終一貫的,并且不因父母的相貌丑陋、生活貧困、身份卑微、能力低下而改變。不僅如此,即便父母酗酒、賭博犯下大罪,甚至是非伊斯蘭信仰者,子女也應當同父母保持良好的關系,并且只有幫助規勸的責任,而沒有粗暴對待父母的權利。據阿斯瑪[18]傳述:“先知時代,,我的母親來探望我,而她是一個多神教徒。我就請教先知:‘我的母親愿意來找我,我是否應該和她保持親屬關系?’先知回答說:‘是的,你應該和你的母親保持親屬關系。’”[19]二是服從。一般來講,未成年兒女應當在所有的事情上服從自己的父母。因為孩子的整個發展過程離不開父母的指導和協助,當自己理智尚未健全,不能獨立做出正確的決定之前,父母的決定是符合兒女根本和長遠的利益的。兒女成年后,父母的意見也是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的。另外,一個家庭是一個團體,必須有權威的存在,如果每個家庭成員各行其是,家庭就沒有穩定的秩序,進而也損害家庭每個成員的權益。需要指出的是,兒女出幼(男11歲,女9歲)之后,如果父母對他們的伊斯蘭信仰強行禁止時,兒女可以不服從這種無理要求,這是安拉賦予每個人的神圣權利。《古蘭經》說“我曾命人孝敬父母;如果他倆強迫你用你所不知道的東西給我樹配神,那末,你不要服從他倆。你們的歸宿在我這里,我要把你們的行為告訴你們。”(29:8)三是報答。雖然從孕育生命到撫養成長,兒女受父母的恩惠超過所有人,欠父母的恩惠無法報答,但只要真心誠意、盡心盡力,也就盡到了自己的責任。所謂真誠,就是從內心深處感激父母,經常祈求安拉恩賜父母以平安健康,寬恕父母的過錯,使父母有最好的歸宿。所謂盡力,就是以自己的全部精力、智慧、財物,以言語和實際行動來取悅父母,侍奉父母。
穆斯林青年對父母的日夜照顧和體貼﹐應當遠及老人的親戚朋友,因為兒女對父母的親友表示尊敬和親切也是對老人孝敬的一部分。歐麥爾的兒子阿卜杜拉與他的同伙結伴而旅行,在通往麥加的路上看見一位老人。他主動上前侍奉,向他問候、為他牽驢、為他整衣。他的旅行同伙問他,你為什么對這位老人這般熱情,阿卜杜拉回答說:“這位老者是我父親的老友。安拉的使者說過,兒子孝敬父母,也應對父母的親友恭敬。我是遵循圣訓的教誨,對待老人恭敬,就是對我父母的孝敬。”父母年邁,他們的親友也必然都是同齡人,都是老年人。俗話說“老人之老,老吾之老”,意思是說﹐對別家的老人尊敬就等于對自家的老人尊敬,這是天理。如果年青人對待所有老人都理解為是遵循圣訓孝敬父母的必然行為,我們這個社會必將是老年人的快樂之家﹐他們享有安拉的恩典直到老終[20]。
少數家庭目前仍有三世同堂甚至更多代歡聚一家的情形,因此存在孝敬隔代老人的問題。不過,從廣義上講,隔代關系實際上是擴展了的父母兒女關系,只要經濟上妥善供養,生活上悉心照料,精神上尊敬體貼,像孝敬父母那樣孝敬隔代老人,老人們必然會喜悅,關系肯定能處理好。特別是既是兒女又為人父母者,更應該注意高標準地履行自己的孝敬義務,為自己的孩子做出好樣子。
“天園在母親的腳下”,是先知對天下兒女一句發人深省的忠告。每一個作子女的,務必不能忽視自己對父母長輩的應盡義務,千萬不能拒絕贍養和扶助老人,更不能有遺棄和虐待行為。因為倘若兒女忤逆父母,直至父母臨終仍沒有求得寬恕,不僅今世將遭眾人的唾棄,而且后世必定與天園無緣,他們的歸宿只能是無限火獄之酷刑。
當今世界,不少年輕人的家庭觀念越來越淡薄,親情關系越來越疏遠,父母子女之間的感情逐漸冷漠、淡忘。在歐美一些國家,父母子女幾年互不相見的現象十分普遍。許多人想著一切都可以用金錢來代替、來彌補,而忽略了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情。面對這感情危機,西方國家推出了所謂的“世界母親日”、“世界父親節”,也就是說子女一年最低要和父母見一次面。我們故且不說這種提法的對與錯,但這種社會現象的存在,恰恰是人倫道德墮落的反映,是對孝敬雙親倫理的褻瀆,是對善良人性的玷污[21]。也正因為如此,在穆斯林群體中大力弘揚伊斯蘭教關于孝敬父母的道德傳統,是一項十分緊迫的嚴峻任務。
3、兄弟間的友愛
盡管目前人們越來越不喜歡生育多子女,但畢竟還是有不少的家庭有兩個以上兒女,因此處理好兄弟姊妹之間的關系,也是家庭關系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既然我們常說人類同為安拉創造,世間所有的人都是同根同源的弟兄,那么一個家庭的兒女,由同一雙父母孕育,血管里流動的是同樣的血液,腸胃中積存的是同樣的乳汁,更是實實在在、親密無間的兄弟姊妹。兄弟姊妹之間互相信任,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在伊斯蘭倫理看來是不可回避的當然義務。年齡較大的兄長、姐姐,應當學習父母關愛兒女的言行,主動熱情地呵護弟妹;壯年的弟妹,要把照顧自己年邁的胞兄胞秭,作為自己的重要任務。經濟狀況較好的兄妹,理應慷慨資助自己的姐弟,千萬不能認錢不認人,和同胞兄妹斤斤計較。兄妹之間有了矛盾,要多諒解,多從自身找原因,不能有理不讓人,更不能無理鬧三分。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妹之間,也要自己摒棄各種偏見和隔閡,以我為主地搞好關系,讓父母安心,讓姐弟高興,也使自己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