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影院在线午夜/成 人 黄 色 视频免费播放/国产一级淫片免费播放/国产精品毛片久久久久久久

最新資訊:
Duost News
國內 國際 公司 人物 視頻 伊朗華語臺
圣訓導讀
您的位置: 首頁
資訊回顧

《古蘭經》的飲食律例

來源:穆斯林奮斗網論壇 時間:2008-04-28 點擊: 我來說兩句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的根本經典,是指導穆斯林生活的行為準則,是伊斯蘭教立法的第一淵源.《古蘭經》與穆斯林世俗生活甚為密切者,當屬其中的飲食律例。穆斯林的日常飲食生活盡管是非宗教性的,然而因其與伊斯蘭教信仰息息相關,故格外受到穆斯林的重視,甚至被認為是穆斯林生活的一個重要特征。所以,探討和研究(古蘭經)的飲食律例,對全面系統地研究伊斯蘭教飲食律法思想,諧調統一穆斯林飲食禁忌意識,規范清真餐飲業,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的實踐作用.

        一、可以吃一切佳美的食物

        什么是“佳美的食物”呢?這個詞的阿拉伯語譯音是“坦伊巴”,在《古蘭經》中共出現過26次咆括陰陽性詞式,原詞有“鮮美的、好吃的、優良的”等含義。馬堅依據語境分別譯為“佳美的食物”和”美物”等,并解釋說:“佳美的食物,是純潔的、可口的、富有營養的食物。”
劉智在《天方典禮》飲食篇中,詳細詮釋了“佳美的食物”和穆斯林擇食的哲理,他說:”夫所謂美者不在味甘,而在養性好以益于道也。所謂惡者,不在味苦,而在恣嗜欲,有累于心也.嗜欲之果也,起惡之端也;性憎之益也,興善之源也。飲食所系,固不重哉?此吾人擇之最嚴,故有可食,有不可者。”

        二、佳美的食物必須合法

        《古蘭經》在論述佳美的食物時,常常與“合法”相提并論。“眾人啊!你們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你們不要隨從惡魔的步伐,他確實是你們的明敵.”(2:168) “合法”是阿拉伯語“哈倆立”的音澤,這個“法”當然是指《古蘭經》的律法。合法的食物至少應該包括:1以合法的手段所取得的,即不是行騙、偷盜、搶竊、受賄等等非法所得的食物;總之,凡符合《古蘭經》精神原則所獲得的,均同合法的食物。2、不得是《古蘭經》禁止的食物.《古蘭經》明令禁戒的食物有4種,即“他只禁戒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2:173)同時還禁戒酒:“信道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像、求簽,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高,以便你們成功。”(5:90)另外,污穢的食物也屬禁物:“他命令他們行善,禁止他們作惡,準許他們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們吃污穢的食物。”(7:133)

        三、不得把佳美的食物當做禁物

        蒙昧時代的阿拉伯人因迷信而戒除種種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甚至妄自規定有些食物只許男人吃,不許女人吃。《古蘭經》嚴厲痛斥了這種陋俗。“你們對于自己所敘述的事,不要妄言:這是合法的;那是違法的。以致你們假借真主的名義而造謠。假借真主的名義而造謠者必不成功。”(16:116)
盡管《古蘭經》嚴禁了一些食物。但絕不允許隨意擴大禁食范圍。“真主為他的臣民而創造的服飾和佳美的食物,誰能禁止他們去享受呢?”(7:32)“事情就是這樣的。誰尊重真主的戒律,在主的那里那對于誰是更好的。一切牲畜對你們都是合法的,對你們已宣布禁止者除外.故你們應當避開污穢即偶像,應當遠離妄語。”(22:30)

        四、禁食與禁食之寬容性

        前文已述《古蘭經》明令禁戒的食物有四種。《古蘭經》第5章第3節對上述禁令又做了進一步闡釋:“禁止你們吃死物、血液、**肉,以及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生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死的、野獸吃剩的動物一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一禁止你們吃在神石上宰殺的。禁止你們求簽.那是罪惡.”
如果分類的話,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死的、野獸吃剩的5種禁物可以并歸于“自死物”,在神石上宰殺的可以并歸于“誦非真主之名而宰殺的”。其實,通過上述文字,也就是充實了揭示了這兩個被禁物名稱的內涵。另外,關于“野獸吃剩的”,也有一種例外。《古蘭經》說:“他們問你準.許他們吃什么,你說:準許你們吃一切佳美的食物,你們曾遵真主的教誨,而加以訓練的議價鷹犬等所為你們捕獲的動物。也是可以吃的;你們放縱鷹犬的時候;當誦真主之名,并當敬畏真主。”(5:4) 《古蘭經》禁戒這腑食物的原因一是提倡清潔衛生,二是堅定純正信仰。“在我所受的啟示里,我不能發現任何人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肉一因為它們確是不潔的一或是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6:145)

        關于前三種禁物,已有大量文章從醫學、心理學、生物學、營養學、倫理學等角度論述了禁食的原因和道理,本文不再贅述。

        《古蘭經》把“誦真主之名而宰動物”提升到信仰的高度來認識,足見對這一問題的重視。王靜齋阿圖說:“伊斯蘭教徒宰牲時必須高呼安拉之名,其義有二:一、奉多神教者祭祖其鬼神時,往住呼其鬼神之名。他們的祭品是禁不可食的。我們奉安拉的名宰牲,其肉自屬可食.二、歷有動物的生命,皆真主所賜,故宰牲時,要高呼安拉使之歸主.明乎此測知人類之生命亦真主所鳳生當為主作秦死當為主犧牲,否則下等動物之不若矣。讀此節從對于禁食未呼安拉之名而宰者,可以了解其深義矣。”①
伊斯蘭是一個寬容、易行的宗教,“真主要你們便利,不要你們困難。”(2:185)《古蘭經》的飲食律例同樣體現了這一特點:“真主不欲使你們煩難,但他欲使你們清潔,并完成他所賜你們的恩典,以便你們感謝。”(5:6)《古蘭經》多次在談到禁戒食物之后,都有一句:“凡為勢所迫,非出自愿,且不過分的人,(雖吃禁物),毫無罪過。”(2:。173)或“凡為饑荒所迫,而無意犯罪的,(雖吃禁物,毫無罪過),因為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5: 3)川;

        什么是“為勢所迫’和“為饑荒所迫迫呢?這是理解這一寬容性原則的關鍵。馬堅先生解釋說;“為勢所迫的人;既得以此類物維持生命,倘若因固執己見,寧愿餓死,不愿開戒,猶如齋月中封齋的人,忽然得了病,不愿用藥開齋,以致死亡一樣,這當以自殺論罪.”伊本.哈澤目教長從另一個角度解釋說:“為勢所迫的穆斯林,只要他還可以從自己的朋友一不論是穆斯林或在穆斯林保護下的異教徒一方面獲得剩余的食物時,那么他去吃自死或**肉的話,是不合法的.因為擁有食物的人,負有款待饑餓者的義務。既然如此,那么,他有權利為爭取應得的合法食物而戰斗.

        這里有兩段圣訓,可以運用類比的原則,幫助我們認識這個問題。有人在穆圣面前講到刺猖,穆圣說:“齷齪的東西!”有人問穆圣:“狼是否可吃?”穆圣說:“好人誰吃狼?”(見《塔知圣訓經》)

        綜上所述,結合經訓精神,筆者認為,《古蘭經》準許吃的食物,若自己不愿意吃,是完全可以的;如果隨意斷為不可吃,則是不允許的。因為斷非法為合法固然是罪惡,那么,斷合法為非法依然也是罪惡。

分享: 更多
點擊排行
人氣排行
圖片甄選
京ICP備11021200號 本站內容未經允許不可轉載 Coppyright2022@duost.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域名版權歸北京中清色倆目國際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