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宏
所謂文化認同,是指特定個體或群體認為某一文化系統(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等)內在于自身心理和人格結構中,并自覺循之以評價事物、規范行為。文化認同的問題只有在不同文化相遇的條件下才有可能出現,也就是說,只有在面對不同于自己的“他者”時,人們才會有“我是誰”的問題意識。通常的情況是,在不同文化的比照之下,對“我是誰”的追問非常容易在排他性情感的驅使下強化文化的自我認同。文化認同的意義在于構筑人類精神與心理安全和穩定的基 礎。正因為此,人類的文化認同一定是自發的, 與生存緊密相關的。
回族文化由漢文化與伊斯蘭文化相互交織、融合而成。回族在文化認同上表現了極強的兩種文化結合的特點,與之相對應的是其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等方面都深受兩種文化的影響。回族的這種文化認同及其外在的表現形式與周圍人對他們的民族“認證”達成共識———歷史上“漢回”的稱謂(即“漢族的”和“伊斯蘭”的)從另一個角度證明回族文化是漢文化與伊斯蘭文化高度結合的結果。在中國各民族中,回族缺乏聚族而居的地理優勢,但其文化認同的特殊性使回族以與漢族“同中存異”、“異中求同”的生存模式區別于漢族及其他少數民族。
中亞東干人是清末西北回族移民的后裔。他們雖然自1924年就已經被界定為中亞地區一個獨立的民族共同體,但東干人仍然堅持自己的回族身份。與回族相比,東干人在中亞發展的文化帶有更顯著的“多元”色彩,但它保留的最基本內涵仍然是回族文化的核心——伊斯蘭文化與漢文化結合形成的傳統。但由于周圍環境不同,在選擇認同符號方面更趨向于漢文化的特色以區別于周圍穆斯林民族。從東干人反觀回族的文化認同問題,可以對回族文化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從而使回族研究更趨思考上的多角度和方法上的多樣化。
一、東干人主要生活在中亞吉爾吉斯斯坦、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歷史上這里就是一個多民族雜居的地區。公元6世紀,中亞地區落入突厥汗國的統治之下;公元7世紀,伊斯蘭教傳入中亞,從此該地區開始了突厥化和伊斯蘭化的過程,最終信仰伊斯蘭教的突厥語族各民族成為當 地的主要居民。自公元18世紀,俄國人開始向中亞地區擴張,到19世紀末,俄國人成為中亞地區的征服者,并以其沙文主義的立場強迫各突厥語族穆斯林接受俄羅斯文化。
東干人最初定居中亞正是在19世紀下半葉。當時的中亞地區是伊斯蘭文化、突厥文化與俄羅斯文化平分秋色,均屬該地區的“主流文化”。除了伊斯蘭文化外,其余兩種文化對于東干人來講是完全陌生的。所以東干人在新環境中首先面臨的就是文化適應問題。他們除繼續維持伊斯蘭教信仰以與周圍穆斯林達成“文化共識”,以頻繁的宗教活動來加強中亞地區20多個東干聚居區之間的凝聚力外,開始學習當地人的語言,并在與當地人的交往中開始與俄羅斯文化、突厥文化有了十分密切的聯系,在廣泛汲取和融合各民族文化精華的同時,創造了自己的新的文化。她不同于中國回族文化,而具有多元文化色彩。如東干人見面,像回族人一樣互道“色倆目”,但也習慣用當地突厥民族的方式手捂前胸鞠躬行禮,然后再以俄羅斯人的方式互相擁抱。東干人吃飯也用筷子,但他們不像中國人的習慣,即直接將盤子或碗中的菜夾起來送進自己的碗里或直接入口,而是像俄羅斯族一樣,先用勺子或叉子將菜盛入每個人面前的盤子中,然后再用筷子進食。在東干人的餐桌上,有中亞的馕、烤包子、抓飯,俄羅斯的紅菜湯,中國西北的揪片子——你能在一頓飯中就體會到其中所包含的文化交融。特別是由于俄羅斯人長期以來在中亞政治上的統治地位及其悠久的文化傳統,東干人更多受俄羅斯文化的影響。這種影響不僅表現在語言的使用上,還表現在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尤其是前蘇聯時期成長起來的幾代東干人,他們對俄羅斯文化有更強的“趨同”心理,在個人生活方式、實用藝術及審美情趣等方面都表現出較強的“俄羅斯”色彩。
但是,東干文化也是有著悠久歷史傳統的文化,她的根在中國,其根本核心是回族文化。在中國,回族文化所以能夠在強大的中國傳統文化中保持其獨特性,其重要原因是這種文化具有頑強的品格及適應能力,這一點也為東干人所繼承,在與中亞各族人民交往的過程中,東干人始終在適應新環境的同時,緊緊抓住本民族的個性特點,以自己認定的軌跡發展。顯而易見,東干文化中的漢文化成分是他們區別于周圍穆斯林民族的主要內容,于是東干人將其作為民族文化的認同標志而極力彰顯。如東干語——中國陜甘方言被東干人頑強地保留下來,這得益于前蘇聯政府的民族政策(如為東干人創制了文字)及東干人相對聚居的分布格局,但最重要的是東干人自身的努力。至今,絕大多數東干人仍然堅持在民族內部用民族語言交流,東干知識分子通過辦學、辦報等手段傳授及宣傳東干語。在東干人看來,東干語已不僅僅是一種交際工具,它已經成為一種凝聚民族情感的文化符號。東干人用這種符號將本民族的社會規范和價值觀念(包括對本民族的忠誠)灌輸給青年人,如自尊自信及自強不息的精神,崇尚節儉、提倡忠孝的價值觀等。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鄉土情誼也被深深灌注到東干人的民族意識與文化之中,至今以土地為生仍然是東干人重要的生計方式。
有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現象是,在中國回族中有一些和漢族相區別的藝術形式,如漢族中所表現的龍的形象,在東干人中則作為一種獨特的藝術風格而出現。在東干人自己辦的武術學堂,在學校的正面墻上畫上了騰飛的巨龍以作為發展向上的象征。甚至在早期東干清真寺建筑藝術中,如建成于20世紀初的普爾熱瓦爾斯克清真寺,也在外墻上雕刻著神話傳說中的龍的形象。這種現象一方面說明回族文化本身就是深受漢族文化影響的,東干文化繼承了其中的內容并延續下來,這也是符合文化發展規律的。但重要的是,東干文化已經在原有回族文化基礎上,加進了更多漢文化的內容,并被東干人視為區別于周圍穆斯林民族的本民族的傳統文化而加以認同。如傳統的東干人民間口傳文學中多是流行于中國民間的傳說故事,包括“孟姜女的傳說”、“三國故事”、“唐僧取經的傳說”等;漢族的一些傳統習俗也為東干人所繼承。如東干老人常說:“天旱不下雨,要求雨呢。”東干鄉莊中曾有過求雨現象,全鄉莊的人攤錢買牛、羊,拿到有泉水的地方,請阿訇念經,并以牛頭、羊頭“祭龍頭”求雨;又如東干人以旗袍為民族服裝,以清代宮廷舞蹈為傳統的民族舞蹈,周圍其他民族也將東干文化作為了解中國文化的窗口。可以說,在東干人對中國的認同意識中,已不僅僅限于與中國回族的認同,而以“中國人”的意識出現。這種 打破中國國內民族界限的現象也存在于其他海外中國移民群體中。
回族形成于中國,但回族在中國形成和發展的歷史過程有其特殊性,即她不是由中國古代某個氏族、部落融合、發展而形成的民族,而基本上是以來自域外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族人為主,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吸收、融合了多種民族成分逐漸形成的。回族形成過程中的時間跨度(經歷了從唐代至明代幾百年)、族源的多元化(包括西亞、中亞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及突厥語族各族人、南亞穆斯林、中國的漢族、維吾爾族、蒙古族等)、回族先民初期入華時所從事主要活動的流動性(經商、參加蒙古軍統一中國的戰爭等)等方面的特點造成這個形成于中國的民族注定不會固著于某一地域,而是適應環境及不同時代政治、經濟等方面的需要散居于中華大地,其分布的廣泛性在中國僅次于漢族而居于中國少數民族之首(雖然回族人口還不足漢族人口的百分之一)。在中國,幾乎所有縣級以上的行政區域內都有回族分布,回族擁有比其他任何少數民族都多且遍及全國的自治地方,包括一個自治區、兩個自治州、11個自治縣以及眾多的民族鄉。從人口上來看,據2000年統計顯示,中國共有回族人口約980萬人,其中寧夏回族自治區回族人口是186.2萬人,占全區人口總數的33.9%;回族相對聚居的陜甘寧青新回族人口約為478萬人,只占全國回族人口總數的48.7%。與此相對照,中國其他四個自治區中,蒙古族人口的68.7%分布在內蒙古自治區;約99.4%的維吾爾族人口聚居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藏族人口的44.8%分布在西藏,88.3%分布在川青藏;87.8%壯族分布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而全國的回族僅僅18.9%居住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回族分布上的這種“大分散”格局,決定了回族要與周圍的環境相適應并與生存的空間融為一體,也決定了回族要與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漢族發生密切的關系,其文化必然深受漢文化的影響。
從體質方面講,回族先民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中亞、西亞的穆斯林到中國后,主要與中國的漢族通婚,其后裔逐漸形成回族這個民族共同 體。所以說無論從文化上還是血緣上,回族都帶有雙重性:“漢族的”和“伊斯蘭”的。這一特點在回族的文化認同方面得到了清楚的表達。
首先談對漢文化的認同。這種認同是伴隨著回族的形成過程而產生并逐漸強化的。唐宋時期,大批穆斯林東來中國,其中不少人在中國娶妻生子,永久定居,置產仕官,揭開了回族形成的歷史序幕。這些東來的穆斯林牢固地保持著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但他們人數很少,也不具備形成為一個民族的條件,與中國是“客”與“主”的關系。為了能夠適應新的環境,他們開始了學習漢文化的過程。他們進入唐宋政府設立的主要以學習漢文為主的“蕃學”中讀書,甚至有“或取科第”者,如唐代大食人李彥升考中進士,五代時波斯人李成為著名詩人;元代,回回人已逐漸脫去了“僑居”色彩而定居。和入主中原的蒙古人一樣,要想在這有著悠久文化傳統的地方適應、扎根和發展,就必須學習和接受中國傳統文化,首先是漢語和儒學。因為一個重要的事實是,在中國為官求仕必須精通儒學,取仕之途由儒不由蒙、回,即使在蒙古族占統治地位的元朝也不得不接受這種事實。這樣,回回人中的上層為了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憑借自己的地位、權勢和財富,或入私塾或從里儒學習漢學,或追隨名學者進入“書院”學習。有特權的“世宦子孫”、“閥閱子弟”被允許和蒙、漢上層子弟同在國子監中學習。一般百姓的子弟則在普通學校學習。元朝實行民族分等制,色目人在政治法律上享受僅次于蒙古人而優于漢人和南人的待遇,在科舉考試時,同蒙古人為一榜,而漢人、南人為另一榜,前者所試較后者為簡易。這樣,回回人科舉入仕者越來越多。據《元典章》所載,元仁宗皇慶三年(1314年)曾公布一項“科舉程式條目”(即全國各省區錄取名額表),從錄取名額情況,可以推知回回人在各地區的文化教育和政治經濟地位。如規定云南的名額共為5人,其中蒙古人2名,色目人2名,漢人1名。回回人不僅參加科舉考試,有的還做了學官主持學政。如買閭敕授嘉興教諭;伯顏子中是建昌教授;不忽木是國子祭酒翰林學士;鐵木兒塔是奎章閣書學士。還有不少人由于學識淵博而成為有名望的漢學大師、詩人、畫家等。如伯篤魯丁在青田石門洞書院,以儒學教儒生;伯顏子中是東湖山長,四方之來學者千余人;薩都剌、高克恭可與當時漢族一流詩人、畫家相媲美;賽典赤•贍思丁是元代著名政治家,《元史•本傳》記載他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時,面對云南文化教育十分落后的狀況,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始創建孔子廟、明倫堂,購經史,授學田”。經過他的倡導和實行有力的措施,鄯闡、大理、楚雄、曲靖等地也先后辦起了學校,使云南“文風稍興”。賽典赤去世后,其子忽辛繼續倡導教育,在云南一些州縣遍立廟學,選有文化素養之人當教師;孫子烏馬兒在福建任行省平章政事時,于泉州、興化兩郡設立學校,購置學田,修建校舍。可見,有元一代,回回人不僅接受漢文化教育,而且提倡這種教育,為中華文化的發展做出了貢獻。以后,隨著回族的最終形成,漢語已經成為回族的共同語言,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傳統文化已經被逐漸內化為這個新的民族共同體的民族意識,回族的價值觀念、生產生活方式都深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如“忠君”、“報國”、“孝道”等中國傳統思想的核心內容同樣為回族所認同,并由此延伸出對所居住國的強烈愛國情感。在這種情感的感召下,中國每一次的運動,特別是當國家危急時,都有回族人民的積極投入,并付出極大犧牲。對回族而言,其民族意識與國家意識是不相沖突的,愛族愛國相一致的思想品德始終是回族民族精神中最突出、最集中的表現。
再談回族對伊斯蘭文化的認同。就回族而言,歷史上來自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回回先民所以能在歷史的偶然中聚合在一起,形成回族這個民族共同體,很大程度上是伊斯蘭教“發揮效力”的結果。伊斯蘭教的共同信仰,不僅是回族共同體相互聯結的紐帶,而且也是回族產生共同感情的源泉。伊斯蘭教不僅在回族的精神世界占統治地位,是一種溝通回族成員之間社會關系的主要渠道,而且已成為回族世俗生活的準則,形成回族特殊的風俗習慣。這種特殊的風俗習慣也是回族與其他民族(主要是漢族)文化差異的重要內容。明代以前,無論是唐宋時期的穆斯林“蕃客”,還是元代東來的回回人,他們雖然也感覺到文化差異而帶來的壓力,但由于他們能夠在寬松的社會政治環境中既保持民族的宗教信仰與生活習俗,同時積極、主動地汲取漢文化以適應所生活的環境,根本不用考慮伊斯蘭文化和漢文化的平衡問題。明代以后,情況發生了變化,統治者的“同化”政策,使剛剛形成的回族面臨著被同化的處境,而明代“海禁”政策又隔絕了穆斯林與原居地的聯系,加之“回漢通婚”及分散居住等各方面的原因,回回民族完全處在漢文化的包圍之中。如何確保回族文化的傳承和特色以求得回回民族的生存和發展?這個問題現實地擺到了回回人面前。另外,封建統治階級的“同化”政策和一系列挑動、助長和擴大民族偏見的做法,也嚴重地傷害了回回民族的感情。這一切,都使回族人民從心理上要求應該加強伊斯蘭文化認同,將其作為保持民族個性的重要標志。特別是清代,回族人民遭受了空前的劫難,他們為此進行了一系列反清斗爭。這些斗爭是在專制政治壓力下民族生存受到威脅、民族尊嚴遭到侵害的情況下為捍衛民族利益、爭得民族生存權利而進行的斗爭。這些斗爭均以失敗而告終,之后一部分回族移居中亞,從此回族成為跨國而居的民族。另一方面,在回族內部開始出現分化。一部分人或者為環境所迫,或者由于本人的地位和思想的變化,開始主要以維護儒家思想為己任,對伊斯蘭教多不認真遵守,與教義日益疏遠,甚至隱瞞自己的穆斯林身份;另一部分人則對回族文化中的伊斯蘭文化大力彰顯,并將其作為抵制同化、保持民族個性的工具,其極端表現是在一些回族地區出現了阻止青少年接觸漢文化、進普通學校讀書而要在宗教學校“習經”(指學習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研習伊斯蘭教經典者)的做法。以上這種分化進一步導致了不同地區、不同個體回族之間文化認同的差異性。
三、東干人是和中國回回民族同宗同源的,雖然從地域上來看,她是中國境外的一個獨立民族,但從文化源流、民族特征、民族觀念甚至從族群認同上講,是回族文化的一個分支,因此我們應該把東干文化研究作為回族研究的一個重要內容,這是對回族學研究領域的豐富和擴展。這樣的研究,能讓我們在不同地區回族文化的比較中,進一步加深對回族文化的品格、特性和價值的認識和理解。
與回族所處的環境不同,東干人處在遠離漢文化的伊斯蘭文化的氛圍內,但東干人并沒有因環境的關系或在周圍居民以穆斯林為主的前提下逐步淡化漢文化的因素而向當地民族趨同,而是繼續以回族先民初入中國時的方式,既學習、吸收一切能為我所用的因素以求得生存,但又牢固堅持伊斯蘭文化的基本準繩,即使接受的漢文化內容也附上了特有的“伊斯蘭色彩”,如其使用漢語時夾雜著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穿漢服但又戴“禮拜帽”等。東干人則正處在一個伊斯蘭文化氛圍中,她同樣面對民族適應、生存、發展及保存民族個性的種種問題。當然,由于同是穆斯林民族,適應似乎容易得多,如他們很快穿上了突厥民族的袷袢、吉爾吉斯式的連衣裙,扎起了各種顏色的花頭巾。但最重要的不只是適應,深厚的回族文化底蘊也不允許他們融合于當地文化而不自知,他們要突出本民族文化的特有內涵。由于參照文化體系不同,東干人在選擇“認同符號”上必須是本民族傳統文化中有別于當地文化的因素。如在衣飾上,回族的小白帽在中國是與漢族區別的標志之一,但在中亞穆斯林民族中,這種小帽隨處可見,其不同只是款式、顏色上的區別,不能作為東干人文化認同的特有符號,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選擇了中國的旗袍作為本民族的民族服飾。這種服飾在中亞是東干人特有的,成為東干人的文化特色之一。
民族文化是一個歷史范疇,它既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既有一旦形成,便具備穩定性、傳承性的特點,同時也有著不斷進行充實、調整、豐富、相對變化的特點。東干文化說到底是具有中亞地域特色的回族文化,或者說是回族文化在這個特定環境中的延伸和發展。但一個令人感興趣的事實是,當回族先民從遙遠的阿拉伯、波斯及中亞來到中國時,為了適應中國的文化環境而求得生存和發展,他們或自愿或被迫(如明代的強制政策)舍去了“胡服”、“胡語”、“胡姓”這些文化表層特征,只在文化深層埋下了伊斯蘭教信仰的根本;而經過幾百年之后,當回族的一部分又從中國西遷到中亞廣袤土地上的時候,恰恰又經歷了“胡服”、“胡語”、“胡姓”的回歸。歷史實踐表明,正是由于東干人所負載的回族文化是域外文化和本土文化的有機結合,它的開放性特征更突出,更容易吸收其他民族文化成分。所以在適應新環境的過程中,東干人自始至終在吸收外來文化的精華以滋補本民族的文化血脈,東干人的文化適應,是在多元文化的影響下進行的。這種適應,改變了東干人的傳統文化,也帶來了民族文化的交融、進步。與回族相比,東干民族的歷史要短得多,但她卻在這短短的歷史中,幾乎重演了回族歷史的整個過程:在戰亂中萬里流徙、被迫東來,經過困境中的生存奮爭和痛苦磨礪,形成了回族共同體;數百年后,她的一部分又悲劇性地向外遷徙。他們載著伊斯蘭文化和中國傳統文化融合而成的回族文化,載著回族的倫理道德和價值觀念、風俗習慣、生計方式進入中亞廣闊的土地上,給這個多民族交匯地輸入了新的文化血液,并在長期與中亞各民族以及俄羅斯文化相互撞擊與磨合、相互影響與交流的過程中,促進了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榮,與此同時,也在廣泛汲取和融合各民族文化精華的同時,在傳統文化基礎上創造了自己的現代文明。
東干文化向我們證明:地域的不同,不但創造了一定的民族在特定地域里的文化,也釀造了生存在不同地域的同一民族文化的不同的地域特色。特別是東干人在文化認同方面所表現出的強烈的對中國文化的認同傾向,讓我們能夠對回族與中國社會的密切聯系有更進一步的理解。由于中國歷史上是一個以儒釋道為核心的傳統社會,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后并沒有與中國傳統文化形成一種互動,而是一種單方面的適應過程,具體說就是伊斯蘭文化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微乎其微,伊斯蘭教自從傳入中國即未曾停止與主流文化的接近。回族歷史上影響最大的一次思想啟蒙運動——明末清初的“以儒詮經”運動,就是回族學者面對漢文化的強烈影響及回族民族性的弱化而發起的一場文化變通,其結果是創立了既不同于一般的儒家學說,又有別于傳統伊斯蘭教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回族伊斯蘭文化思想體系。它表明一種文化體系要移植于別的國土和民族,必須采取一種積極主動的態度。特別是像中國這樣古老的國家,儒家文化源遠流長,而作為伊斯蘭文化的實踐力量的回族穆斯林,也已經使用漢語文,要使產生于西亞的、帶有阿拉伯風格的伊斯蘭文化為形成于中國的回族穆斯林所掌握,民族形式和語言風格的問題,就顯得更為重要。回族 學者正是憑借著對中國傳統文化融會貫通的理解和在儒家思想理論方面的深厚功底,才恰當地吸收、運用中國傳統文化資料,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地闡述伊斯蘭文化的內涵和深奧哲理,從而把伊斯蘭文化和儒家文化結合起來。而作為這兩種文化結合的載體的回族,既認同伊斯蘭文化,也認同中國傳統文化,只是在不同時期、不同場景及不同政治環境中,這種認同的表現形式不同,從而造成回族文化的復雜性。這種復雜性進一步引發了我們對回族“民族性”的思考。由于回族形成的特殊性及分布的廣泛性,以及使用漢語、著漢服等特點,使得回族與漢族的界線很難界定,所以在社會上、在學界,有關回族的“民族性”一直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以往研究中為了證明回族的“特殊性”,多強調伊斯蘭教在回族文化中的重要意義。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中國許多地區的回族(特別是東南沿海地區)除了因強調祖先的阿拉伯身份而認同自己的民族成分外,在社會生活中幾乎與伊斯蘭教失去了任何聯系,但他們的認同不僅為其群體所認可,也被國家制度化和合法化。這其中,歷史的記憶至關重要。
從東干族反觀回族的文化認同,我們看到,雖然伊斯蘭教同回族的關系非常密切,但它并非永遠對每一個社會場景中的回族認同表述都具有同樣意義,如同中亞東干人那樣。在每一個場景中,回族都要向與其互動的他者強調他們認同的標志——那些最能表述他們自己的意義標志——他們獨特的民族性。無論是東干人對漢文化的彰顯,還是東南沿海回族對其阿拉伯祖先身份的強調,以及西北聚居區回族對伊斯蘭文化的堅守,都有一點是共通的:他們在心理上都認為自己是回族。也就是說,民族存在的實際意義并不因為民族成員內部的認同差異及地域差異而被忽略。特別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民族的特征與其心理聯系更加密切,外在的特征可能會淡化甚至消失,但心理的認同則更顯得重要。
本文摘自《中央民族大學學報》 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