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的婚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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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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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認為,婚姻是人類生存繁衍的保證,因而提倡結婚,反對獨身,并將結婚視為一項宗教義務?!豆盘m經》中關于婚姻的條件有明確的規定,那就是男女雙方必須都是穆斯林,但是并未曾禁止過任何民族之間的通婚。《古蘭經》云:“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教,以便你們相互認識。”(49:13)也就是說,穆斯林建立婚姻關系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雙方都要是穆斯林。如果穆斯林與非穆斯林聯姻的話,其前提必須是非穆斯林一方無條件地皈依伊斯蘭教,并履行必要的入教手續,雙方的婚姻才能成為可能,這種通婚才能在宗教信仰和家庭幸福兩個方面獲得雙贏。
千百年來,中國回族穆斯林就是依靠這樣的婚姻方式,實現著自身的發展。唐宋時期,回族先民實行的主要是族外婚。元明時期,族內婚和族外婚并行。清代則實行了較嚴格的族內婚。
可以說,伊斯蘭教將婚姻雙方是否具有共同信仰看做建立婚姻關系中最重要的因素。它體現了伊斯蘭教在婚姻方面的一個特點,即穆斯林的婚配關系中被放在首要地位考慮的,不是門第、民族、種族,這些在伊斯蘭教中是不受限制的,而是男女雙方信仰意識的統一和諧。正是由于這一點,穆斯林在婚姻方面突破了地域、民族、膚色的界限,吸收了大量的新鮮血液,促進了穆斯林人口的自然增長,壯大了穆斯林隊伍,拓寬了穆斯林的社會關系。這也是伊斯蘭教1000多年來一直保持持續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隨著時代變遷,就我國部分回族青年的婚姻觀調查來看,他們中一部分人已經因為生活環境、思想觀念等因素的影響而在擇偶觀念上有所變化,宗教信仰已不是他們在擇偶時考慮的首要因素。這一與伊斯蘭教教義中的婚姻觀相矛盾但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可以說也是宗教教義與社會現實之間相互矛盾的一個縮影。如何使二者很好地調和,關乎宗教的未來發展,關乎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