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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回族重臣馬新貽

來源:濟南穆斯林 時間:2009-11-18 點擊: 我來說兩句

 馬新貽(1821——1870),回族,字緞山,號燕門,別號鐵舫,曹州(今天的山東省菏澤市)人。馬氏是回族的一個大姓,回族馬氏出過不少名人,比如元朝時與關漢卿齊名的散曲大家馬九皋,明朝七下西洋的鄭和,抗日戰爭犧牲后朱德為其題詞的馬本齋將軍等。曹州馬家在當時是一個比較大的家族,馬新貽的家族雖然是回族的大家族,但久居內地,受儒家文化影響,馬新貽的祖、父輩都是普通的知識分子,也都擔任過地方上的牧令官員。家族對馬新貽的期望很高,馬新貽很善于讀書,沒有辜負家族對他的期望,他在晚清科舉道路上走的很順利。馬新貽27歲中舉,被外放知縣,而后不斷以軍功升遷,18682月任閩浙總督,還沒上任就又調任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1870726日在總督府衙門被刺身亡。朝廷要求從優恩敘,其嗣子給予恩蔭,同治帝欽賜祭文、碑文,特贈太子太保,予騎都尉兼云騎尉世襲,謚“端敏”,江寧、安徽、杭州、海塘以及菏澤等地都為他建有專祠,同時規定每年春秋,進行官祭。馬新貽作為一個回族知識分子,在民族歧視如此嚴重的清王朝,短短二十年間由七品知縣而開府封疆,其升遷速度為湘淮將領之外所僅見。然而,造化弄人,其充滿傳奇色彩的經歷更因其在兩江總督任上被刺而被世人所關注。

  一、宦海仕途

  道光二十七年,也就是馬新貽27歲的時候,他科舉考試排三甲第六名,進士及第。從此,馬新貽開始了他的仕宦生涯,他首先被派到安徽,直接當上了署理亳州知縣。同年,洪秀全領導的農民起義爆發并很快席卷江南,農民起義的發生給馬新貽的宦海生涯帶來了新的機遇。道光二十九年,馬新貽實授建平縣令,建平縣地處南京和安慶之間,是兵家必爭之地,在周圍各縣均被攻陷的情況下,唯獨馬新貽所在的建平縣始終為清軍所控制。在戰亂中,馬新貽顯示了他的才能,越來越被人重視。1853年,馬新貽任合肥知縣時,曾隨欽差大臣袁三甲率兵鎮壓太平軍,接連擊破太平軍占領的盛家橋、三河鎮等據點,其后,廬州城被太平軍占領,他招募驍勇進行訓練,后乘其不備,夜間火燒太平軍營,大敗太平軍,收復廬州。兩年后,他因功升為廬州知府。1858年,太平天國英王陳玉成為緩解軍事壓力,率軍進攻廬州,馬新貽率領清軍官兵迎戰,不但失掉廬州,而且連官印也丟了。由于當時戰亂,國家正是用人之際,因而,馬新貽只受到革職留任的處分。1860年,欽差大臣袁三甲保舉馬新貽復官;1862年,隨安徽巡撫唐訓方巡視蒙城、亳州;1863年,他在蒙城戰勝太平軍,升任安徽布政使。1864年,他升任浙江巡撫,在任期間,他帶領百姓開荒耕地,減免賦稅,興修水利,修筑海塘,復興各方書院,深受當地群眾的愛戴。18682月,升任閩浙總督,7月任兩江總督兼南洋通商大臣。馬新貽雖然是科甲正途出身,但其仕途生涯就像其他在咸同年間發跡的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人一樣,均以軍功為資本。然而與他們不同的是馬新貽是未能享受中興盛世的級別最高的一位。1870726日,馬新貽赴署右箭道校閱操練,在回署時遭到刺客張汶祥行刺身亡。

  二、浙撫任內

  咸同之際的清政府,內憂外患,為了穩定動蕩的局勢,清政府大力施行收買人心的舉動,其中最重要的舉措就是減賦運動,主要集中于核定漕糧,裁撤部分浮收。

  咸豐七年,繼湖北減漕之后,戶部打算在浙江推廣,遭到反對,原因是湖北、浙江情形不同,浙江州縣痼疾太深,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功。同年六月三日,清廷發布上諭,著閩浙總督左宗棠統轄杭嘉湖三屬,同時辦理減漕事宜。由于軍事需要,左宗棠隨即赴閩剿匪,減賦重擔由剛接任的巡撫馬新貽承擔。他首先核對當年三府應征、緩征、免征錢糧數量,閏五月,會同左宗棠陳奏浙漕應征分數,將各屬漕糧全部額減。清政府完全批準,諭定立即將減漕之事“刊刻卷黃,遍行曉諭”,浙江減賦運動遂告一段落。浙江一直有很嚴重的浮收問題,馬新貽于減漕之外,又主張裁減漕糧浮收。他所制定的浙江減定浮收章程均獲得了良好的效果。馬新貽主持的這場聲勢浩大的減漕運動,成果有目共睹,它極大減輕了浙江省業已存在的漕糧賦重危機和浮收問題,為清廷重新實施海運提供了堅實基礎。

  同治四年正月十五,馬新貽上疏陳情“水利宜急興修”,指出浙江海塘關系緊要,必須大力整修。隨后,他親自沿塘調查,得知石塘缺口甚多,塘內淤沙嚴重,若不加緊堵筑,后果不堪設想。鑒于當時經費有限,石料缺乏,只能先筑柴壩。馬新貽在省城設立海塘總局,在情勢最為嚴重的翁家埠設立分局,每個地方均派專人負責,制定相關章程,采取相適應的措施,同時,還繪制了海塘缺口圖上報朝廷,每月巡視塘工,監察官吏的勤惰及工程的質量。但修柴壩終究只是權宜之計,難以持久。同治五年,馬新貽認為修建海塘不容再緩,決定在海寧州石塘處開工,在海寧州城內設立專辦石塘分局,同時,上奏朝廷,稱柴壩與石塘相互依附,并與土塘互為表里,現在所興辦的石塘工程,即以柴壩作為后盾,受到了清廷的贊許。同治六年十二月,海寧繞城石塘即將竣工,馬新貽又奏請續開西防石工。該工程于同治七年開工,不久即完成。對于工程以及善后工作馬新貽制訂了一套周詳的章程,保證了工程的有序進行。不久,馬新貽被任命為閩浙總督,旋升為兩江總督,在交接之前,他保質保量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馬新貽雖然重視興修水利,卻不好大喜功,反對盲目亂上項目,不做形象工程。對于河道的治理,他明確指出:“不求速效,但求實際;不求利多,但求患減,為得寸得尺之計,收循序漸進之功。”這種實事求是、注重實際的思想對于我們現代許多工程建設來說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三、總督兩江

  自平定太平軍農民起義以來,作為大清經濟命脈的東南膏腴之地,兩江及附近地區一直為以曾國藩為首的湘軍將領所控制,雖然曾國藩以持盈保泰為準則,然終為朝廷所懷疑,為了便于控制曾國藩,使湘系眾將群龍無首,1868年,曾國藩調任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遂由未赴閩浙總督任,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貽接任,兼管兩淮鹽政。

  兩淮鹽政積弊甚多,雖經曾國藩、李鴻章等多次整頓,但積習難改,馬新貽到任之后隨即對鹽政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整。兩淮鹽商囤積居奇,為謀取私利,故意制造市場混亂。為了穩定商場秩序,馬新貽做出舉措:令運商預繳五成鹽價,然后,確查各場總鹽數,按月劃給,如遇暢銷,則先支一個月,若遇滯銷,則緩解一個月,此外不得絲毫通融,嚴格執行,使場商無可脫空。同時,馬新貽表示,不能隨意侵占商人資本,對鹽商區別對待,使場商和運商兩方面都受益。在當時腐朽的環境下能有這樣利民便商的思想,著實難能可貴。

  當時,運商循環額引,紛紛稟請更名,很多商販以集體名義請求運鹽,然后再各自分鹽。這種被利益沖昏了頭腦的鹽販,一會兒買,一會兒賣,名字改了又改,最后循環額引名存實亡,馬新貽遂將更名之法永行禁止。

  受利益的驅使,許多外來的鹽商,攜資加入投機行列,大多數鹽商得引后抬高引價,嚴重損害了正當鹽商的利益,淮北鹽商紛紛要求按實運花名冊引數,正額分配。馬新貽同意當地鹽商的意見,繼續實行循環轉運章程,按照現運花名冊發放引數,并且不再濫招新商。

  馬新貽延續了曾國藩在兩淮鹽政改革上的思路,接受李鴻章的建議,在淮北地區實行“循環給運”的政策,經過不斷努力,兩淮方面的鹽政制度已基本定型,試行一年多,鹽商稱便。

  除了在兩江改革鹽政之外,馬新貽還注意加強對日常河道的維修。在任期間,疏浚了很多淤堵河段,尤其是治理了江南河務,同治八年六月,運河東西兩堤竣工,馬新貽親往驗收,途中中暑,飲食不進。后來他又乘冬天河水干涸,趕修了小邏堡西堤工程。

  在做好改革鹽政、修理河道的同時,馬新貽也加強新式軍隊訓練。1869年,他在江寧練了四營新兵,專習洋槍、洋炮,并且舉行每年一度的總督閱射,是當時江寧的一大盛典,他允許百姓們觀看。受到清廷和官員的廣泛好評,這也為其閱兵被刺埋下了隱患。

  四、閱兵遇刺

  1870726日,馬新貽參加校武場閱射。校閱十分順利,完畢后,馬新貽步行回署。總督閱射允許百姓觀看,因此,箭道兩旁擠滿了圍觀群眾。當他走到后院門外時,鄆城武生王咸鎮突然從人群中擠出,跪道求助,武巡捕葉化龍等兩人將其推到一邊詢問,走了兩三步,又有一人,一邊高呼冤枉,一邊直撲馬新貽,由于剛剛發生群眾跪道求助的事情,而且已到官署后院門口,所以警衛都有點放松,并且,剛才那武生吸引走了兩名護衛,警衛程度有所減弱。那人的匕首瞬間插入馬新貽右肋,深至數寸。馬新貽頓時撲倒在地,差役們迅速用門板將其抬進督署上房。隨從方秉仁與其他護衛將刺客制住。該刺客從容就縛。江寧將軍魁玉聞訊大驚,飛奔探視,此時馬新貽躺在床上,已經呼吸困難,生命垂危。魁玉再三訊問犯人,案犯只說他是河南人,叫張汶祥,問其行刺原由,他言辭閃爍,堅不吐實。馬新貽自知命不久矣,就口授遺折,令子代書,請魁玉代呈朝廷。午后,馬新貽因傷勢過重,救治無效而殞命。堂堂兩江總督竟在總督府被刺身亡,這對于風雨飄搖的清政府來說也是一種諷刺。魁玉擬折600里加急馳奏朝廷,清廷發出多道諭旨,組織多位朝廷大員會審,但仍拿不出一個讓人信服的結果,最終以“漏網發逆,復通海盜,挾嫌泄憤,刺殺總督大員”草草結案。張汶祥凌遲處死,挖心致祭。轟動一時的馬新貽遇刺案隨著張汶祥的人頭落地,落下了帷幕。

  馬新貽是清代唯一一位被刺身亡的兩江總督,《清史稿.馬新貽傳》中對其遇刺的原因記載過于簡單且言語不詳,并且遇刺人馬新貽的地位顯赫、身份特殊(回族)。此案一拖半年之久不能結案,主審大員含糊其辭,人們懷疑這個案子隱藏著更大的秘密。案情撲朔迷離,被后人稱為“清末四大奇案之首”。歷史上關于馬新貽遇刺的原因也有很多看法,莫衷一是,一般說來大致有以下幾種:

  (一)為情所殺 馬新貽遇刺后,經野史軼聞和民間戲文的渲染,他一直被認為是背信棄義、漁色負友的小人,加之正史對該案記載不詳,所以這種說法在民間廣為流傳,后來的小說、影視等也多以“情殺”視之,從《江湖奇俠傳》到現在的電影《投名狀》大都以此為題材。其實這些都是缺乏依據的,可以從以下幾點來看:首先,馬新貽作為封建時代的封疆大吏,不像其他官員一樣擁有三妻四妾,是個用情專一的人;其次,在其身亡后,其妻立即自殺,如果因生活作風問題而被刺殺,他妻子也應該不會為他自殺;再次,其部下孫衣言、袁保慶始終參加了審訊,如果情殺屬實,魁玉、張之萬以“海盜挾仇報復”為由結案不是更體面嗎?他們為什么苦苦追尋真相,遲遲不肯在審訊書上簽字呢?另外,如果馬新貽因情被殺,給他的結案已經十分體面,為何他的四弟馬新祐不但不感激朝廷,反而一直“悲呼疑案之莫名”,希望時人與后人給以研討呢?種種跡象表明,這種觀點是難以服眾的。

  (二)政敵報復 這種說法是太常寺卿王家璧提出的。當時,江蘇巡撫丁日昌之子丁惠衡閑游妓館、滋事殺人,迫于輿論,丁日昌不得不上報并請求處分。清廷命馬新貽處理此案,丁惠衡傳喚未到,因此該案一直往后拖,40多天后,馬新貽被刺身亡。王家璧稱丁日昌向馬新貽請求通融遭拒后就找人刺殺了他,而且,他們認為丁日昌奸詐陰險,做出此舉很有可能。其實這種觀點也站不住腳,丁日昌能做到江蘇巡撫,可見他不簡單,他不會不知道,馬新貽在當時清政府的地位和影響,一旦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清廷必定會震動,而馬新貽被刺是他們督撫不和后的一個月,他如果真要在這么敏感的時間派人刺殺馬新貽,無異于把主使對象指向自己,實為不智之舉。同時,即使馬新貽身亡,清廷仍然會派人來調查丁惠衡的案子,他就敢保證這位新來到的調查官員能通融?他犯不著為了一個尚且安全的兒子去干這種沒有絕對把握的傻事。所以,這種觀點也是站不住腳的。

  (三)挾私復仇 據張汶祥交代,他有很多海盜朋友被馬新貽捕殺,加之他的老婆被人霸占,他曾向馬新貽攔轎喊冤,但未曾受理,同時,馬新貽明令禁止私開“小押店”,斷了他的生路。為朋友報仇,同時也為泄私憤,他潛伏兩年,終將馬新貽殺害。這是官方認可的定獻,但也是漏洞百出。據史料記載,他行刺后,從容就縛,口中不停的喊:“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這些話寓意深刻,也許他在向人們暗示他后面還有主謀,要不然他為什么喊“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呢?為什么一點也不反抗呢?他完全可以刺殺完之后什么也不說乘機逃跑。因此這種觀點值得商榷。

  (四)為國鋤奸 這是說張汶祥與徐某原是太平軍李世賢部戰士,兵敗后,徐某成了馬新貽的親兵,而張汶祥則以開小押店為生。一日,徐告訴張,馬新貽正私通甘肅的地方叛軍,準備反清。江浙一帶由馬新貽負責征討。張汶祥當場怒罵:“此等逆臣,吾必手刃之!”以后才有了刺馬事件。這種說法似乎可信,但是,我們從馬新貽的角度來分析不難看出:當時,清廷完全有能力對付地方叛亂,這點馬新貽應該比我們看得更清楚,他27歲中進士,直到當上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一直官運亨通,平步青云,清政府對他委以重任,前途無量,其升遷速度是歷史上罕見的。他似乎沒有理由為了一個沒有前途的地方叛亂而與相對強大、對自己有知遇之恩的清廷對抗。所以,上述觀點也是不能定論的。

  (五)政治謀殺 在鎮壓太平軍的過程中,曾國藩的湘軍實力逐步強大,同時湘軍將領控制著清政府的經濟命脈。因此,湘軍的強大成了清廷當權者心中的一大隱患。于是,把曾國藩調離江寧,派當時沒有任何派系背景的馬新貽為兩江總督,并授其密旨,私下調查湘軍攻陷金陵后偽天朝金銀財寶的去向。太平天國經營十多年,糧餉無數,金銀財寶堆積如山。曾國荃攻陷天京后,縱兵搶掠,然后火燒天王府。當朝廷讓曾國藩上報太平天國國庫財富的數量時,他只對以已被大火焚毀,瓦礫全無。慈禧太后知道其中必有隱情,于是密令馬新貽調查財富的下落。曾國藩被調離江寧后,朝廷迅速裁撤湘軍,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將領。這些人結伙到處游蕩擄掠,增加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散兵游勇與黑惡勢力結合成為當時的一個公害。江寧是湘軍攻陷的,兩江地區一直被湘軍視為私地,他們苦心經營數年,豈肯讓給與湘軍沒有任何淵源的馬新貽?而且,馬新貽非常重視維護社會治安,嚴厲懲治散兵游勇,任命以彪悍著稱的袁保慶為總管,抓到為害百姓、有非法行為的散兵游勇就就地正法,被裁撤的湘軍士卒深受其苦,都對馬新貽恨之入骨。曾國藩可能也不想讓一個無兵無卒的后生坐享自己苦心經營的兩江地區,更不想馬新貽調查太平天國國庫財富的下落。也就是說,在曾國藩眼里,馬新貽必須得成為“自己人”,要么就得死或者離開兩江。馬新貽為人正直,忠于朝廷,正受清政府重用。所以,他不可能成為“自己人”,也不可能調離兩江地區,所以,馬新貽就必須得死。在戒備森嚴的總督府刺殺堂堂兩江總督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需要同時具備良好的時機與高超的技術,而刺客張汶祥竟然能輕松地一擊而就,如果沒有大人物暗中支持,豈能如此輕易得手?再者,對于該案,很多官員不敢深查,因為其中牽扯到太多政治利益關系,所以遲遲不能結案。馬新貽被刺后,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從此,兩江膏腴之地長期為湘系所控制。湘軍集團有充分的殺人動機和殺人的能力,這一點是不可否認的。因此,它是最可信的一種觀點。

  馬新貽作為一個普通的回族知識分子,在短短二十年間一躍成為當時最有權勢的兩江總督,雖然得益于時代的需要,然而其從小受到的良好的穆斯林家庭教育以及巧妙地將其與儒家修齊治平思想相結合,是他獲得巨大成功,達到自己人生極致的重要原因。雖然在東南封疆大吏任上的時間不長,但他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在很多方面都做出了實質性的工作。其便民利商的思想以及其為官的品德,在當時以及后來都產生了一系列良好的政治效應。即使他沒有突破傳統政治體制的范疇,但從總體上看,仍然是值得肯定的。作為一個以回族身份入仕的清朝高官,他忠實地完成了一個傳統士大夫的使命,理應受到后世人們的尊敬。他不斷奮進與開拓的意志,是回族優秀民族精神的典型寫照,成為后世回族人物不斷進取的楷模,其精神一直激勵著回族人民前進。

  (參考文獻《馬新貽與清代“東南三大政”》倪玉平;《清史稿·馬新貽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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