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據多家伊斯蘭法學家制定的穆斯林婦女衣飾基本原則﹐也是當代大法學家尤素夫`蓋拉達維博士著作中闡明的意見﹕
(一) 穆斯林女子的外衣應當遮蓋全身﹐可以外露的部份只有面孔和雙手。
(二) 遮蓋身體的布料不許可是透明或肉色﹐表現出穿衣人的色相。先知穆圣說﹕“我的穩麥(民眾)之中將來會有一天﹐婦女們衣服穿得很暴露﹐就象是裸體﹔她們把頭發盤卷在頭頂﹐就象駱駝的峰背。 你們應當詛咒她們﹐她們應得詛咒。”《提爾密濟圣訓集》
(三) 女子衣服不應當緊緊裹在身上﹐形體的曲線暴露無遺。根據烏沙瑪‧載德的傳述﹐他說﹕“真主的使者獲得一件禮物﹐那是(埃及)科普特教徒的一塊布料﹐他轉送了給我。我把這塊布料送給我妻子做衣服。 后來﹐先知穆圣再次見到我﹐問我怎么沒有把那塊布料做成衣服穿。 我說﹐送給了我的妻子﹐讓她做衣服。穆圣說﹕‘告訴你的妻子﹐那塊布料只能做外套﹐里面仍舊要穿長衣衫﹐因為我擔心﹐里面不穿長衣﹐身體體形可以顯露出來。’”《艾哈邁德圣訓集》這段圣訓的意思是﹐女子的衣服不能顯露明晰的體形﹐譬如衣服裁剪得太緊或太瘦。
(四) 女性衣服不可模仿男人服裝﹐當然男.人的服裝也不許可制成女人衣服的樣式。根據阿布胡萊伊勒的傳述﹐他說﹕“真主的使者最厭惡看到男人穿著女人裝﹐
也厭惡看到女子身著男裝。”《阿布‧達伍德圣訓集》
(五) 女子服裝設計的款式和顏色﹐不許可專為引誘男人們喜歡﹐產生邪淫的念頭。《古蘭經》說﹐女子們應當“遮蔽下體﹐莫露出首飾”﹐這是指顯示吸引男人注意的色相﹐使男人產生邪念和幻想。 “下體”可以理解為女子的內衣﹐而“首飾”意思是裝飾品﹐包括衣服的鮮艷顏色和色彩化妝。學者們對這段意思有不同的解釋﹐多數人同意應當根據居住地習俗和社會環境而定﹐例如北非國家和海灣地區﹐人們的衣服多用白或黑的單色﹐鮮艷的顏色便有引人注目的官能刺激作用﹐而在東南亞或太平洋島嶼地區﹐人們衣著花色較多﹐穆斯林女子穿衣和蓋頭的顏色多樣化﹐并不會產生刺眼的效果。在那些地方﹐反而穿凈白或全黑色﹐可能引起人們的注目。
(六) 穆斯林女子的服裝不可效仿其它宗教服裝的形式﹐譬如穆斯林女子的蓋頭應當與天主教修女的包頭有區別﹐身穿的大袍也不可以做成道教尼姑法衣的樣子。這是伊斯蘭法制的規定﹐對男人和女人的服飾都適用﹐穆斯林的服裝應當與其它宗教信徒有區別﹐特別是在多民族和信仰雜居的地區和宗教性質節日或慶典的時候。先知穆圣說﹕“如果模仿一種人﹐你將成為了他們的同伙。”《艾哈邁德圣訓集》
(七) 衣飾式樣應普通﹐大眾化﹐不表現特殊身份﹐不卑不亢﹐不要引起人們另眼看﹐例如在衣衫襤褸的窮苦人群中﹐穿戴價值連城的綾纙綢緞珠光寶氣﹐盛氣凌人。表現傲慢和權貴固然有罪過﹐裝做窮酸或卑賤也不是穆斯林應有的心態。先知穆圣說﹕“誰在今世穿戴傲慢和顯貴﹐復活日真主將給他披上羞辱的裝束﹐然后﹐點燃火焰。”《阿布‧達伍德圣訓集》
人類穿衣服﹐ 不僅是為了保護皮肉不受寒署與雨雪之苦﹐而且是內心情緒的表現和向社會表達的信息。穆斯林男人或女人﹐敬畏真主﹐待人忠厚﹐孝敬父母﹐服務社會﹐都是一片真心﹐這些都能在衣飾上表現﹐給人第一印象﹐也能產生集體的社會效應。誠實的信士最能取悅于真主﹐將獲得真主許諾的天堂里永久安寧和幸福。伊斯蘭的學者們根據真主的啟示和圣訓制定的衣飾法制﹐指導穆斯林成為完美的人格﹐構成完美的穆斯林社會。
三﹑與衣飾關聯的行為
(一) 降低視線。這是真主在《古蘭經》中的多次啟示﹐命令信士男女們﹐互相約束自己的視覺﹐保護自己純潔的心靈和高尚的精神。 “降低視線”的涵義是從我做起﹐不要責怪別人和埋怨環境﹐個人意志是戰斗堡壘﹐經受真主的考驗是從內心的動機和主動行為開始。官感的刺激﹐最強烈的是眼睛 ﹐真主恩賜人類的眼睛應當自我愛護﹐首先是道德的愛護﹐非禮勿視﹐非禮勿讀﹐把眼睛當作保衛自己靈魂的第一道防線﹐就是最勇敢的英雄。現代是信息泛濫的時代﹐妖魔鬼怪各種邪惡的信息無所不在﹐無孔不入﹐喬裝打扮魔鬼畫皮。談情說愛的影視節目﹑色情網站﹑各種荒誕的印刷品以及淫蕩男女的裝束﹐都屬于一個真誠穆斯林“降低視線”的對象。
(二) 女子參加社會公共活動﹐避免與男人有身體接觸的機會。現代社會這樣的活動很多﹐除了嚴肅的會議﹐也有輕松的娛樂和交談。伊斯蘭法制沒有“男女授受不親”的清規戒律﹐公共的男女集體活動沒有嚴格的限制﹐但一切都在心意之中﹐正當與邪惡往往就在一念之差。有圣訓明示﹐陌生男女之間不許可有肉體的接觸﹐例如握手﹑親吻﹑擁抱或跳舞﹐那是亥倆目行為。
(三) 女子行為舉止要莊重﹐談吐自若﹐嚴肅認真﹐例如從事教育﹑醫護﹑公務或商業活動的穆斯林女子。在公共場所女人最大的忌諱就是花枝招展嬉笑嬌媚﹐發揮女性的性挑逗﹐言辭淫蕩。 《古蘭經》說﹕“如果你們敬畏真主﹐就不要說溫柔的話﹐以免心中有病的人﹐貪戀你們﹔你們應當說莊重的話。”(33﹕32)
(四) 女子的裝飾不要顯露。《古蘭經》說﹕“叫她們不要用力踏腳﹐使人得知她們她們所隱藏的首飾。”(26﹕31) 女子不正當地顯露裝飾的方式有三種﹕悅耳聽聲﹑色彩奪目和香氣撲鼻。 “用力踏腳”代表了女子身上的各種金銀首飾發出的響聲﹐如頭飾﹑耳镮﹑項鏈或手鐲﹐身穿與眾不同的鮮艷顏色和渾身脂粉香氣是另兩種表示裝飾的方式。這些都不許可顯露﹐招搖過市﹐引起周圍男人們的傾心和追隨。
伊斯蘭對穆斯林男女的衣飾﹐都有明確的原則和規范﹐因為伊斯蘭把信仰與生活緊密結合﹐把衣飾的實用性質與心理表現相結合。伊斯蘭文明是一個整體﹐任何一個部份都是構成整體的部份﹐不可能孤立和切斷關系﹐因此衣服連著心靈和信仰﹐穿衣服也要服從真主的命令和遵循穆圣的教誨﹐才是一個真正合格的穆斯林。《古蘭經》說﹕ “(對于使者的話)我們聽從了﹐我們懇求你赦宥﹔我們的主啊﹗你是最后的歸宿。”(2﹕285) 世道變遷﹐好像日行千里﹐但是今天未必就比昨天聰明或正確﹐后來人也可能比前人更加愚蠢。
當代的世界﹐ 交通﹑信息﹑新聞傳播和商業廣告﹐日新月異﹐聲勢浩大如洶涌波濤﹐以女人的發型為例﹐早晚行情不同﹐每年都有新款式﹐早年的女人梳纂﹐后來流行扎辮子﹐革命時期頭發剪短﹐改革開放每月都有新潮﹐如波浪式﹑鳳尾型﹑爆炸式﹑馬尾把﹑鋼絲頭﹑染黃發﹑離子直發數碼燙。美容發廊的專家們﹐在女人頭上絞盡腦汁﹐正是證明女人秀發能產生誘惑男人情欲的作用﹐頭發是女子表現性瘋狂的一個重要部份。商業欺詐﹐廣告渲染造勢﹐影視劇中演員女明星們展現新式發型做示范﹐唯利是圖﹐不惜引誘邪惡。穩定的伊斯蘭文明﹐是人類歷史的最后階段﹐一切發展達到了完善﹐許多人不理解或者不服從﹐那是蒙昧時代的延續﹐彎路不斷在摸索﹐穆斯林堅定不移的走在正道上﹐今世與后世﹐都獲得真主喜悅﹐人生真愉快。
雖然進入了二十一世紀﹐多數人思想仍舊很幼稚﹐蒙昧而不自知﹐對生命價值的認識很不穩定﹐即便是國家法制﹐也是朝令夕改七十二變﹐全是實用的功利主義。去年九月﹐法國國會通過正式法律﹐強行迫使在校穆斯林女生摘去蓋頭﹐融入在軟綿綿的法國香水與玫瑰文化中受腐蝕。法國的穆斯林姑娘們舉行無數次抗議而無果﹐法國穆斯林婦女組織發表聲明說﹕“姐妹們﹗ 我們斗爭沒有獲得成功﹐在強權之下﹐為了生存﹐不得不低頭﹐但是只要心中對邪惡保持怨恨﹐就有最基本的伊瑪尼。我們不要失去信心﹐真理在我們這一邊﹐接受真主的考驗。法國政府迫害穆斯林女子的行為違背法國憲法﹐對抗國際人權﹐穆斯林堅持為正義和人道繼續斗爭﹐真理必將戰勝﹐深信我們有真主援助和世界人民的支持。”